本報訊 (記者 趙 巖 通訊員 楊 齊 王奉帥)日前,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成功執結一起社交平臺賬號過戶案。這是民法典正式將虛擬財產納入法律保護范疇后,該院執結的首例社交平臺賬號作為新型網絡虛擬財產變更權屬的執行案件。
2020年11月,徐某和楊某經房山區法院判決離婚。2022年8月,徐某以離婚后財產分割為由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楊某注冊的屬于夫妻共同財產的某社交平臺賬號進行分割。徐某主張楊某是該社交平臺賬號的名義注冊人,自己是實際操作人。經過自己幾年的運營和維護,賬號具有一定數量的粉絲,直播帶貨中能夠產生一定的經濟收益,徐某認為該社交平臺賬號本身具有商業價值,請求法院將注冊賬號判歸自己所有。
經法院調解,雙方同意由楊某將其名下的某社交平臺賬號變更至徐某名下。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執行法官迅速前往北京某科技公司辦理賬號過戶手續,但該公司以“用戶服務協議”中規定賬號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讓為由拒絕辦理。
執行法官以認定社交平臺賬號轉讓行為合法有效的生效判決為執行依據進行釋法析理,釋明拒不協助執行的法律后果,將執行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留置送達,要求北京某科技公司在限期內將過戶手續辦理完畢。1月16日,該科技公司以注銷賬號原身份信息,由申請執行人重新進行身份信息認證的方式,將涉訴社交平臺賬號變更至徐某名下,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房山區法院通過高效執行,有力保護了當事人對社交平臺賬號這一新型虛擬財產的合法權益,打通了實現公平正義的“最后一公里”,這也是該院貫徹民法典保護虛擬財產法律精神的生動實踐。